捐地開路原本是造福鄉里的好事,但前國策顧問黃天福在93年間,把住家一角的土地捐給台北市政府,讓原本死巷變成活巷,沒想到他隔年報稅,原本列舉扣除額將近3百萬,但國稅局卻發布新的規定,說只能用公告現值的16%來扣除,結果黃天福必須補稅50萬元,讓他大呼實在不公平。
TVBS記者謝曜州:「這裡是前國策顧問黃天福的住家,原本他的房子是延伸到這個地方,在當時是走不通的死巷,為了民眾方便,他把地捐出來,打通死巷。」
捐地開路是一番美意,但黃天福沒想到卻讓自己荷包大失血。他93年捐地、94年報稅列舉扣除293萬元,但國稅局卻突然規定,說捐地只能按照公告現值的16%計算,結果變成只扣除47萬,黃天福必須補稅50萬元。
前國策顧問黃天福:「我覺得這個不合理,你要的話應該93年要公佈,93年1月到12月人家土地都捐了,你94年人家要申報你才公佈這種命令就不對了。」
國稅局為了規避藉著買地捐地來減稅的歪風,想出限定扣除的規定,但黃天福說,這塊地是父親遺留給他,跟買地捐地避稅根本是兩回事。記者:「哪時候買?」黃天福:「民國48年,等於51年前的事情,所以不是像有些人現在買,買很低然後報高,我這不可能。」
黃天福打行政訴訟敗訴,他打算聲請大法官釋憲,就是不甘願自己的一番美意,因為政府規定改變,結果平白損失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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