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天表示,對兆豐銀、台企銀、第一銀及法巴、保誠和第一金人壽辦理專案檢查時,發現有未查核到客戶有借錢買保單等缺失,開罰這6家金融機構共新台幣990萬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表示,這6家金融機構主要缺失都是跟客戶以房貸或保單貸款,再購買新的投資型保單有關。
保險局指出,2019年進行專案檢查時,發現兆豐銀、台企銀、第一銀3家銀行兼營保代業務主要有4項缺失,包括一,未落實執行確認消費者對保險商品的適合度;二,未依照公司內部規範辦理申訴案件或未建立檢討分析機制;三,廣告文宣審核及酬金制度欠妥;四,僅依錄音銷售過程紀錄範本逐字向客戶說明。
保險局表示,將分別開罰兆豐銀330萬元,台企銀300萬元、第一銀180萬元。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3家銀行兼營保代共有13件違規案,其中以兆豐銀有6件最多,因其廣告文宣中,有投資型保單連結目標到期債,且文宣資訊與公開說明書內容不一致。
另外,保險公司部分,張玉煇指出,法巴、保誠及第一金人壽3家壽險業者客戶辦理房屋貸款或保單借款再購買保單,沒有事後查核,且在核保時,也未落實查證保戶的保費來源、收入、財務狀況,以及了解保戶保險需求和適合度。
保險局表示,將開罰3家壽險業者各60萬元,共180萬元。(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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