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17日院會將進行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投票表決,今天先舉行公聽會。與會立委關注,監委如何被監督?對此,學者指出,監委應透明化行使職權,並藉由專業機構與公民團體定期評鑑。
監察院第5屆院長、副院長及監察委員任期將於今年7月31日屆滿,總統蔡英文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2項等規定,提名陳菊等人為監察院第6屆監察委員,並以陳菊為院長,兼任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咨請立法院同意。
立法院今天舉行「行使監察院院長及監察委員同意權案」全院委員會公聽會,由各黨團依比例推薦專家學者與推派立委發言。
國民黨立委李貴敏發言時,質疑末代監察院長和監委的功能。她也提及,外界關注誰來監督監委?希望與會學者專家能在公聽會總結時,提供立委們一些意見。
對此,民進黨團推薦與會的勤益科技大學基礎通識教育中心法政組召集人、副教授周宗憲在學者專家綜合答復時表示,監委如何被監督的確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他指出,不只是監委,包括考試委員和大法官也應該接受監督。
周宗憲認為,監委雖然是獨立行使職權,但在國民主權民主體制下,絕對不是不受監督;除非有必要得不公開外,應透明化監委行使職權的資訊,接受國民監督。
周宗憲認為,為使監委能更超然獨立行使職權,也應藉由超越政治考量的法律專業機構與民間公民團體定期對監委作評鑑,而且評鑑報告應公開,讓國民知悉。
同樣由民進黨團推薦出席公聽會的東吳大學教授陳瑤華也在綜合答復時提及,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是對全民負責,甚至也是對國際人權標準負責,有沒有達到標準,「我很相信台灣公民社會與公民團體的監督是會非常嚴厲的」。(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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