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在這個月3日將陳幸妤、陳致中、趙建銘、陳敏薰等4人,簽分偽證罪交由北檢偵辦,而北檢也決定從6月17日及22日,密集傳喚這4人;不過就在特偵組,以前偵辦國務機要費的檢察官陳瑞仁,卻上網發表文章表示,他認為特偵組現在移送的時間點,不是很適合,甚至三問特偵組「準備好了嗎」?
特偵組才在3日,將扁家二代共3人,以及前101董事長陳敏薰,簽分「偽證罪」移給北檢偵辦,而北檢也火速排出庭期。
預計在22日星期一,傳喚陳幸妤、趙建銘、陳致中,稍早的17日則傳喚陳敏薰;不過,3日特偵組將扁家子女列為被告,4日當天,前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也上網發文澄清,也三問特偵組。
陳瑞仁說「特偵組已正式簽分陳幸妤等人偽證罪,事情已公開化,有些話,我現在可以說了,如果檢察官不採信某位證人證詞,通常會等到一審判決,才會簽分,這是因為法官也不採信翻供證詞時,再來簽分案辦理,比較適合;檢方不宜將牌一次打盡,保留一張王牌,退可保護自己,進可攻城略地」。
至於為什麼在起訴吳淑珍時,他沒把這樣的立場對外說明?這是因為檢察官就應該有忍者龜的功夫;不過,特偵組卻在一審之前,決定把這張牌丟出來,考量為何?證據已經蒐集齊全?時機選得對不對?
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陳敏薰行賄案偵結後,發現她有偽證的嫌疑,陳水扁前總統這個案子,有沒有其它涉及偽證的情形,就一併處理。」
特偵組強調既然有事證就偵辦,時機點並非考量重點;陳瑞仁也強調同為檢察官,當然完全尊重特偵組的偵查判斷,只能說偵辦扁案檢察官,出現做法不同,一舉一動也會被放大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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