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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告檢 馬英九聲請交付法院審查


發佈時間:2009/06/08 16:09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總統馬英九控告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在調查特別費案時,製作不實筆錄,涉嫌偽造文書,案件經由地檢署偵辦後,不起訴處分,馬英九不服聲請再議,仍然遭到駁回,但是馬英九又委託律師聲請交付法院審判,對此法務部長王清峰表示,這是馬總統的訴訟權利,尊重他的做法。「總統告上檢察官」,這場官司源自於馬英九擔任市長任內特別費案,被列為貪污被告,當時檢察官侯寬仁偵訊證人吳麗洳,卻發生了偵訊錄音和筆錄不符的狀況。

侯寬仁當時問,特別費是不是應該要因公使用?吳麗洳的回答,在筆錄上寫著是「沒錯」,但仔細聽錄音帶的內容。吳麗洳(錄音內容):「這我不清楚。」侯寬仁:「你不清楚,這是當然,怎麼用你當然不清楚,我是說理論上啦!」吳麗洳:「恩,對對。」

特別費案經法院審理,馬英九獲判無罪,但是馬英九告侯寬仁製作不實筆錄,檢方以不起訴處分,馬英九不服聲請再議,仍然遭到駁回,這次又委託律師將案件聲請交付法院審判;由於馬英九現在已經是總統身分,對於要再興訟告檢察官,法部部長王清峰表示,尊重馬英九的權利。法務部長王清峰:「尊重總統當事人的權利,他的訴訟權我們都完全尊重。」

對於馬總統再度興訟,委任律師宋耀明表示,這是原則問題。馬英九委任律師宋耀明:「這個筆錄記載是否正確,這是司法上非常重要的議題,也是一個原則問題,被告在任何一個刑事案件中,所面臨的被告人權,如何能夠徹底獲得保障。」

顯示筆錄事件,馬英九相當在意,而台北地院受理後,目前正調閱相關卷證研議,決定是否判准開庭審理,如果確定,馬英九可能以總統身分出庭,而侯寬仁也可以提抗告,這場總統告上檢察官的戰火,還要繼續延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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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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