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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罪! 扁沉默出庭採四不政策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9/06/02 10:00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特偵組上個月5日,針對陳敏薰、辜仲諒,一共給扁家3.1億元,追加起訴陳水扁和吳淑珍收賄、圖利、違反政治獻金法等3項罪嫌,台北地方法院上午,提訊陳水扁召開準備程序庭,但陳水扁採取不認罪、不答辯、不傳證人以及不詰問對質4項策略,向審判長蔡守訓表達抗議,但首次見面的公設辯護人,還是依職權幫陳水扁辯護,並且提出傳喚吳淑珍當證人但陳水扁拒絕,所以打消念頭。

第一次上場幫陳水扁打官司,兩位公設辯護人,一開始就向法官聲請具保停押,但陳水扁似乎不領情,在法庭上採取四不政策,不認罪、不答辯、不傳訊證人以及不詰問對質,否認陳敏薰的1千萬,以及辜仲諒的3億是賄款。

TVBS記者周欣怡:「陳前總統當時聲音是非常的宏亮,而且是表示說我不認罪、我不答辯、我不傳證、我不詰問,因為我沒有犯罪,那麼聽起來他就是表示四不一沒有。」

陳水扁消極應訊,從上午他走進第七法庭時,就能窺之一二,他手上沒帶起訴書,或是相關卷證,就連筆都罕見的沒有拿出來抄抄寫寫,兩手一攤,坐在被告席上,選擇沉默以對。

TVBS記者周欣怡:「法官問他要不要答辯說些話呢?為什麼你不認罪?這時候陳前總統還是維持一慣的沉默,這時候審判長蔡守訓就盯著陳水扁,一會之後,就告訴書記官說,記明筆錄不答辯就是不說話。」

庭訊氣氛詭異,但公設辯護人曾德榮、唐禎琪,沒閒著,依職權針對,特偵組追加起訴陳水扁的事實,展開一連串辯護程序,甚至聲請傳喚前財政部長林全、以及吳淑珍到庭,但陳水扁認為吳淑珍該說的都說了,因此拒絕傳喚吳淑珍到庭對質。

#陳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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