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滲透法,成為選戰攻防焦點,蔡政府力拚年底三讀,在野黨砲聲不斷,但對於一般民眾來說,這法案,究竟與我們有什麼切身相關?接下來這則報導,帶您分析。
其實反滲透法草案規範的對象是「任何人」,換句話說你我都包含在內,但草案針對的是滲透干預的不法「行為」,而不是特定「身分」或「對象」,換言之,一般正常的兩岸交流並不會觸法,而目前認定的不法行為,包含:「捐贈政治獻金」、「助選站台」、「遊說」、「擾亂社會秩序或妨害集會遊行」、「妨害選舉或罷免」等五大類,行為人必須有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資助的「滲透作為」,加上從事「不法行為」才會成為處罰對象,法規看似立意良善,但還是引發爭議。
文大國發所教授龐建國:「反滲透法對於所有,可能往來兩岸之間的人,所有可能跟大陸發生聯繫的人,都可能產生影響,因為這問題就是說,它的這種所謂定義太模糊,這種等於說,整個這個如何解釋法令,如何判定你有沒有所謂違法,都掌握在別人手中,都掌握在當政者手中。」
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李俊俋:「規劃這個,就是除了國安五法外,現在利用我們的民主機制,在破壞我們的民主,就是這些,所以我們必須要有故意的行為,然後我們把這些嫌疑者,跟收受者完完全全的揪出來,這才是反滲透法的立法目的。」
相較今年上半年陸續通過的「國安五法」,民進黨團的草案版本範圍擴大到:台灣公民投票、總統民代選舉、破壞民間集會遊行、對政府機構遊說等,而且加重罰責,幾乎全部都有刑事責任,最高可處七年徒刑、五百萬罰金,但其實相關草案不只有「民進黨版本」。
輔仁大學助理教授周偉航:「時代力量它是有登記,你如果是有收受資金的,那你來我這邊登記,我讓你繼續接受一些,比較嚴苛法規的具體的,包括罰金,或者是刑期上面的懲罰,那民進黨的版本它把登記拿掉了,也就是說所有人都可能進入,那這個反滲透法的射程內,那似乎有點偏向就是,在舊有的國安法規之外,再進行更強烈的加法,而且它的掃射範圍更大。」
韓國瑜全國競總副總幹事周錫瑋(12/23):「賴清德請你出來說明,你當時去上海的時候,有沒有去見上海的,統戰部部長沙海林,我在這裡要提醒你,是私下見的。」
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賴清德(12/23):「我所見到的人,除了是上海市楊雄市長之外,都是市府層級的人,當然我也拜訪了上海的大學,上海的大學,也跟上海的大學的校長跟教授座談,就是如此,全程都公開。」
民進黨想闖關反滲透法,馬上被點名要查就從自己查起,因為相關草案當中,對於「滲透來源」跟「滲透作為」,甚至「不法行為」的定義用語,缺乏法律明確性,可能會有無限上綱的疑慮。
在保護國家安全跟引發寒蟬效應之間,究竟是誰打著民主反民主,選民可得睜大眼睛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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