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今天排定31日院會議程,將反滲透法草案等4案,排入討論事項,民進黨團力拚31日完成三讀。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11月25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反滲透法草案的12條條文內容。
草案明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或影響選舉罷免、公投行為,違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也不得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擾亂社會秩序,或妨害合法舉行集會、遊行,違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今天開會,民進黨團提案,將反滲透法草案、營業秘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刑法第251條及第313條條文修正草案、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5條及第7條條文修正草案共4案,列為31日院會的討論事項。
全案進行處理時,在場立委表示異議,因此進行表決;表決結果,贊成9人、反對2人,通過民進黨團提案。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李俊俋事後受訪指出,反滲透法草案等4案,力拚31日完成三讀。至於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並未列在討論事項中,李俊俋表示,可能在明年大選後開臨時會處理總預算案。(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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