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庭前夕,吳淑珍和他的律師李勝雄解除委任關係,當時李勝雄的說法是,因為陳致中夫婦提出認罪協商,他不希望未來介入家庭紛爭;不過卻有週刊報導,是因為李勝雄向吳淑珍開價500萬元律師費,吳淑珍只好「另請高明」,不過報導中也提到,李勝雄否認是因為錢的關係,不過上午李勝雄都不願對外說明。
當初,為何解除跟吳淑珍委任關係?李勝雄的理由是。律師李勝雄(98.2.4):「我並沒有說不滿他(陳致中)的認罪協商,因為我也不知道內情啊,我就猜想可能(會爭執)啦,不必要介入這些。」
李勝雄說,他解除委任的原因,是因為不想介入扁家未來可能的內部糾紛,不過有週刊報導,幕後的原因是因為李勝雄開價500萬律師費,吳淑珍很不滿。
消息傳出,李勝雄沒接電話不回應,只向週刊強調,那只是謠傳,雙方是在很愉快的氣氛下解除委任,吳淑珍不曾和他討論過律師費,應該也不會計較律師費,更何況500萬元的律師費並不為過。
不管真正理由為何,不過即使解除委任,但李勝雄仍多次對外表達對扁家人的心疼不捨,還不斷為他們祈福,買賣不成情義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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