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淑珍當庭部分認罪,對於國務機要費案坦承偽造文書,同時承認洗錢、洩密和收賄罪,因此可能面臨無期徒刑的命運;法界人士表示,即使吳淑珍被判有罪,依照她的身體狀況,有可能沒辦法入監服刑,才會採用這種訴訟策略。
吳淑部分認罪,最重可能被判無期徒刑!因為在國務機要費案中,吳淑珍坦承偽造文書,可處5年徒刑,南港展覽館弊案,對於收賄、洩密的罪名,她也通通認罪,光是違背職務收賄罪,吳淑珍恐怕得面臨10年以上的刑期,或是無期徒刑。
在扁家四大弊案,吳淑珍坦承將南港案中的220萬美金,匯到海外人頭戶,坦承洗錢,一樣得面臨5年的徒刑;面對這麼重的刑期,吳淑珍怎麼會願意向法官當庭認罪?
退休法官莊秀銘:「吳淑珍自己也都知道,以她的身體狀況,縱使被判有罪,將來可能不能關,縱使進去關,她也會受到很好的待遇,她住在病號裡面,其實跟住醫院一樣而已,跟她今天住在寶徠一樣,她也是出入不方便。」
律師說,即使吳淑珍被判有罪,法官也會考量她的身體狀況,能不能入監服刑,因此部分認罪,目的還是要和陳水扁、陳致中切割,一肩扛下所有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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