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行政院拍板廢止印花稅 將由中央補足財源


發佈時間:2019/09/12 12:57
最後更新時間:2019/09/12 12:57
圖/TVBS
圖/TVBS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廢止印花稅法,根據財政部資料,印花稅屬於地方稅,105年至107年分別收入新台幣106億、111億、122億元,廢止後暫由中央編列預算補足。法案後續送立院審議。

財政部長蘇建榮出席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待立院通過廢止印花稅後,因為廢止印花稅造成的地方稅收損失,中央一定會補足。短期內,來不及編列預算的年度,由主計總處籌措財源,110年後由財政部賦稅署編列年度預算補足;未來將會納入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做通盤處理。

 

蘇建榮指出,由賦稅署編列預算補足地方稅收,這並不是首創做法,2004年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2009年遺產贈與稅從50%降到10%,至今還是每年由賦稅署編列預算補足地方稅收。中央補足的財源也是地方自由運用,對地方財政自主性不會有影響。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表示,今天院會中僅高雄市副市長葉匡時發言提到印花稅議題,葉匡時希望廢止印花稅後,地方稅收入能維持,但並非反對廢止印花稅。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李慶華說明,印花稅主要課徵範圍為收據、契約憑證,具體類型有4種,第1種為銀錢收據,稅率為收據金額的千分之4或押標金額的千分之1,第2種為買賣動產契據,稅率為每件新台幣12元,第3種及第4種為承攬契據及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皆按收據金額的千分之1課徵。繳納對象為立約或立據人。
 

她說,印花稅自民國23年開始徵收,因年代久遠,有許多實務爭議,包括課稅稅基不合時宜、存在重複課稅疑慮、憑證性質認定爭議、完稅方式不易控管、在國外簽約規避稅負、稅源流動地方爭稅等問題。

李慶華說,因此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2款規定辦理廢止,預期未來立法院通過後,將可達到消除對納稅義務人交易過程的干擾、降低交易成本促進經濟成長、減稅利益全民受惠等效益。(中央社)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超夯日本電器竟然還有額外優惠!

👉日本免稅美妝必買這些!筆記給妳

👉存起來!遊日本免稅最高再折17%



#印花稅#地方稅#財源#稅收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106

0.0605

0.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