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四大案下週開庭,但陳水扁的律師動作頻頻,昨天向法官蔡守訓聲請延期開庭被駁回後,下午又向法官聲請「具保停押」,希望用交保的方式換取停止羈押,好讓陳水扁回家團圓好過年。
為了讓陳水扁能夠回家,和家人吃頓年夜飯,律師石宜琳放手一搏,向法官聲請停止羈押。
陳水扁委任律師石宜琳:「我們提出大法官會議解釋,第653號還有392號解釋,那這邊的解釋有提到說,羈押它只是一個保全被告,每一次都能夠準時到庭,還有保全證據的一個嚴重處分,但是對被告他的人身自由,還有名譽家庭,他的影響都非常的大,不能草率為之。」
律師團頻頻出招,從陳水扁羈押後,連續幾次到台北地方法院,先是要求法官蔡守訓迴避,再向高院提出羈押抗告,前一天,律師再接再厲,聲請延期開庭,但通通被駁回。
北院發言人黃俊明:「因為19日開始,是第一次準備程序,所以法官認為說,已經收押一段時間,而且庭期已經定了,所以還是決定要發函給,被告陳水扁以及他的辯護人,要他們按照時間來開庭。」
審判長蔡守訓半小時火速駁回律師聲請,原因是法官和公訴組檢察官閱卷的時間,沒有比律師多,大家標準一樣,沒有必要延後開庭,換句話說,從1月19日開始,一連3天的準備程序庭照常舉行。
陳水扁的律師似乎也嗅出審判長蔡守訓的態度強硬,「具保停押」的機率相當低,同時聲請大法官釋憲,內容針對後案併前案,以及特偵組的抗告權,但與其花這麼多時間拖延訴訟程序,還不如多想想實際的訴訟策略還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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