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期間,有民眾在行政院前靜坐遭驅離,向北院自訴前總統馬英九、前行政院長江宜樺等人涉殺人未遂等罪。台北地方法院將於30日開庭審理,並傳喚馬英九到庭。
另外,台北地院也會傳喚被告江宜樺、前警政署長王卓鈞、前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分局長方仰寧說明。
周榮宗等23人提起自訴主張,馬英九於民國103年3月27日晚間7時30分許,下令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以武力強行驅離在行政院前靜坐聲援太陽花學運的學生與民眾。
自訴人均主張,江宜樺後來轉令王卓鈞、方仰寧執行「淨化行政院區任務」,導致第一線執勤員警,迫於被告馬英九、江宜樺、王卓鈞、方仰寧等4人,對現場靜坐民眾做出逾越必要限度的違法驅離行為,涉犯殺人未遂、強制、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嫌。
台北地方法院原本認定,馬英九等4名被告下令執行驅離行動,並未逾越法定職權,也沒有違反比例原則的情形,直接駁回自訴。
後來周榮宗過世,訴訟由女兒承接,周女等人不服北院裁定,提起抗告。高院認為,原審沒有進行客觀的調查,程序有疏漏,今年3月間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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