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再度被收押,他的律師團已經擬訂三個救扁策略,下午先到看守所,讓陳水扁簽名同意提出抗告,再到台北地方法院遞交抗告書,而高院收到抗告書分案後,10天內就會作出裁定,要是律師不滿意裁定結果,將進一步向法院聲請撤銷羈押,或是要求具保停押,律師也將針對審判進行中的案件,檢方沒有抗告權,聲請大法官釋憲。
下午2點多,律師石宜琳為了搶時間提抗告,匆匆進入台北看守所,請陳水扁在抗告書上簽名。陳水扁委任律師石宜琳:「去給陳前總統簽名,也給他看過,讓他了解抗告理由。」
把握短短30分鐘律見時間,陳水扁快速掃描抗告書內容後,簽名同意,律師石宜琳再和鄭文龍會合,一起到台北地方法院遞交抗告書。
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我們認為說指派法官、改派法官是違法違憲的,周占春法官在12月13日凌晨釋放的裁定,在法律上的效果已經確定了,所以特偵組後面2次的抗告,我們認為都是無效的抗告。」
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扁)律師已經提出抗告了,那是他的權力啊,所以案件你們已經移審過去。」記者:「對呀,今天你們是針對什麼開會?」陳雲南:「內部業務在討論。」
為了反駁台北地院法官蔡守訓的裁定,以及特偵組檢察官的抗告理由,負責撰寫抗告書的律師鄭文龍,提出陳水扁三項重點,包括陳水扁非犯重罪,而且平時有隨扈跟隨無逃亡之虞,加上他無保釋放17天來,不曾恐嚇或危害其他被告和證人,希望能夠說服高院法官。
這份抗告書,最快6日就能送到高院,分案抽籤後,10天內就有裁定結果,到時候是駁回、還是高院自為裁定撤銷羈押,或是發回台北地院更裁都有可能,但律師表示,起訴前曾經抗告成功過,這次還是有機會將陳水扁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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