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棍球案引發爭議,監委王美玉日前宣布退出監察院司獄委員會。她今天公布6月12日委員會發言全文,指調查報告一改再改,是很嚴重程序問題,讓她這個非法律人被迫離開司獄委員會,因為沒辦法為每一個案件背書。
監察院日前通過彈劾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認定陳隆翔在彰檢任內,偵辦曲棍球協會人員涉嫌侵占公款案件嚴重違反辦案程序,提案彈劾的監委高涌誠、蔡崇義後續更公布調查報告指證11項缺失,但彈劾案遭法界批濫權侵越,而反對彈劾的監委更發表意見指部分彈劾文內容太過武斷、立論單薄,其中王美玉更宣布退出監察院司獄委員會。
王美玉今天表示,她6月12日在司法及獄政委員會有關「曲棍球案」引發社會爭議的發言,連日來因他人轉述,媒體多有報導,但因轉述與報導內容均有落差,她決定公布當天發言內容全文。
王美玉指出,她去年加入司獄委員會,但因為一年來司獄委員會爭議的政治案件多到不符合比例原則,讓她這個非法律人被迫離開司獄委員會,因為她沒辦法為每一個案件背書。高涌誠是人權律師,蔡崇義是優秀法官,但在陳隆翔案的辦案方式是令人憂慮的。
王美玉表示,彈劾陳隆翔的審查會共召開過兩次,她參加第1次審查會,那次彈劾沒有通過,提案監委5月又提出第2次審查會,彈劾才通過。但她看過調查報告才發現,報告一改再改,已經不是當時她參加審查會時的版本。
王美玉說,這對參加第1次審查會的監委不公平,她在第1次審查會投不成立票,因為當時事實基礎所構成的彈劾案文完全不同,如果以目前的版本,可能影響她的心證。這是很嚴重的程序問題。她說,「就像你寫上來的答案第1次寫蘋果,第2次寫香蕉,要怎麼論斷」。
王美玉表示,提案監委指陳隆翔案是先問彰化地檢署半年,要求自律,但彰檢不處理只好彈劾,這豈是監院調查的程序,正常程序是提出調查報告、糾正或檢討改進,不滿意再質問,再彈劾,提案監委卻說因為要求對方自律未果只好彈劾,但未提調查報告如何要求檢討改進與自律。
不過,提案監委告訴中央社記者,對於任何監委的意見都表示尊重,但監察法規定,同一案件如發現新事證,應送懲戒機關併案辦理。監察院的運作本來就是在彈劾後才提出調查報告,本來內容就會比彈劾案文多,也會經過修正。(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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