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使用電子支付比例大增,金管會為提升服務完整性,將發布「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修正內容,包含開放電支機構新服務、強化電支機構風險管理及開放電支帳戶繳費3重點。
為提升電子支付機構服務的完整性,並強化電支機構收款使用者的風險控管,金管會近日宣布研訂「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完成法規預告,將依行政程序,近日將會發布施行內容。
金管會表示,首先,電支機構新服務方面,目前網購有物流資訊傳遞,未來也將開放賣家對買家通知物流配送情形或是交易進行狀況等訊息傳遞。而過去電支付帳戶是連結到存款帳戶或信用卡,未來也將開放電支機構發行「專用儲值卡」,以後民眾可到便利超商購買儲值卡,透過輸入卡片之序號等資訊,將該張卡所表彰的金錢價值儲值於電支帳戶,供後續消費支付使用。
再者,為強化電支機構風險管理,未來電支機構必須把合作的商家資訊回報聯徵中心,另外也明訂為最近6個月內,平均月交易金額達新台幣8萬元的個人使用者,也要通報資料。
為了加強個人資料保護,電支機構對個人使用者之「姓名」部分,應予「部分遮蔽」處理,並容許獨資商號以個人名義登記,於支付指示中顯示對外營業招牌等辨識身分資料。
最後,為提升民眾支付便利性,金管會表示,除了現行可使用現金、悠遊卡外,未來也將開放使用電支帳戶到金融機構、便利商店及超級市場,繳交規費、稅捐、水電費、停車費及其他相關服務費用。另外比照悠遊卡的方式,民眾若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繳交停車費等,電支帳戶未來也可以先墊款。(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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