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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監視器現形 檢:陳致中是召妓男


發佈時間:2010/11/19 00:47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邱毅告陳致中的誹謗案,高雄地檢署今天簽結,卻罕見公佈偵查證據,認定陳致中就是召妓男。之前陳致中聲稱,召妓男交易當夜他沒再出門,但人文首璽監視器卻證明他曾出外近40分鐘,而檢方比對陳致中手機及召妓男發話地點,幾乎是如影隨形,因此認定他們就是同一個人。

陳致中就是召妓男,檢察官罕見公佈偵查證據。7月2日深夜11點04分,陳致中出現在人文首璽地下停車場,搭上他的銀色凌志休旅車出門,直到7月3日凌晨0點37分,才開車返家,戳破陳致中說召妓男交易當晚他沒有再出門,而休旅車已經借給友人的那套說法。

高檢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俊力:「陳致中在7月2日的晚上,他有外出的情形,也不足以認定,有第3人來借用這部車子。」

檢方也比對通話紀錄,發現陳致中使用手機期間,召妓男的門號SIM也插入同支手機發話,另一支黃睿靚使用的手機也有同樣狀況。

而陳致中和召妓男都打過電話給章姓友人,但他卻說不認識召妓男,未免太不合理。手機聯絡對象、發話時間地點都如影隨形,因此檢方認定陳致中就是召妓男。王俊力:「黃睿靚也曾經使用過其中一支序號手機,因此我們認為說陳致中先生,跟這位召妓的男士,應是同一人。」

檢方統合證據,在陳致中7月2日出門後,召妓男門號開始密集和應召業者通話。深夜近12點,銀色休旅車就出現在路邊載走妮可;差不多在性交易一節40分鐘之後,陳致中就回到住處,更讓檢方認定他和召妓男是同一人。

就在邱毅告陳致中誹謗案簽結的這一天,檢方罕見公佈偵查照片,證明陳致中召妓,時機敏感也引發外界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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