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機師日前突然罷工,「罷工預告期」應否設立引發討論。交通部今天指出,已向勞動部提出罷工預告期為7至10天的建議,但勞動部表示,仍在聽取各方意見,尚未定案。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邀請交通部、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就「我國航空安全及從業人員權益保障」進行專題報告。民進黨立委鄭寶清質詢表示,交通涉及公眾利益,因此需做兩方面的規範,包括維持最低運能,以及罷工預告期,就算罷工,也應維持最低運能。
鄭寶清說,很多國家有不同的規定,例如韓國規定需提供最低運能服務,包括國際線80%、國內線50%以及濟州島70%;法國則是轉機航線要維持50%,因此,台灣究竟適不適合做類似的規範。
列席備詢的交通部民航局長林國顯表示,以民航局的立場是建議要維持最低的運能,至於罷工預告期部分,已透過交通部向勞動部反應;他強調,這不是要減損勞工罷工的強度,而是要保障第三者。
針對罷工預告期,列席備詢的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回應說,這部分還在聽取各方的意見,現在大家的看法都不太一樣,反對的意見還是有。
鄭寶清追問,交通部給予勞動部的意見是什麼,林國顯答說,交通部建議罷工預告期為7至10天,讓旅客可預先安排或調整行程。
鄭寶清說,政府單位應要注意,台灣要罷工不容易,如果要有預告期,同樣也要保障勞工的權益;他建議行政部門應注意,勞工若宣告罷工後,雇主不得以任何形式禁止、阻礙罷工的籌備與進行,以及雇主不得僱用替代人力,從事與罷工員工相同或相似的工作。(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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