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在官方line帳號說,為保障租屋族,近日已推出「住宅轉租新制」,包括不得超收電費、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與不得禁止租客遷入戶籍。
蘇貞昌表示,台灣租屋族眾多,為了減少出外子弟的租屋糾紛與不便,政府用制度來幫忙。這幾天推出新的「住宅轉租新制」,規定許多租賃轉租房屋時可能遭遇到的事情,避免爭議,也保障房客權益。
蘇貞昌並附上「長輩圖」,列出住宅轉租新制重點,包括不得超收電費、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與不得禁止租客遷入戶籍。
為保障包租業與房東及房客間的權益,內政部23日公告住宅包租、轉租契約,自今年6月1日起實施,將來包租業者與房東及房客簽訂的契約,若違反規定,除契約條款無效外,得依消保法規定,最高還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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