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今天就如何杜絕「假留學真打工」等議題舉辦公聽會;教育部官員指出,依情節輕重有相關罰則,包括不予核定學校下一學年度境外生招生名額及扣減獎補助等。
勞動部官員則說,雇主若非法容留聘僱外國人等,最重可罰75萬元。
媒體日前報導,康寧大學台南校區傳出透過人力仲介招收斯里蘭卡籍學生,違法安排至家禽處理場工作,引起軒然大波;也有立委質疑,「新南向國際產學專班」許多學生來台後遭勞力剝削,變成「學工」。
鍾佳濱今天召開「杜絕假留學真打工,重建新南向專班管理措施」公聽會,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出席說明。
鍾佳濱期待,有關單位應重新檢視新南向人才培育計畫的管理措施,防止不肖業者利用制度漏洞,引入國際學生非法打工。
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長楊玉惠說,外國學生來台就學,「大二起始得推動校外實習」,但應循序漸進。
針對如果有學校專班辦理品質不佳或有剝削學生的情況,楊玉惠表示,屆期未改善,將依情節輕重處以下列罰則,包括停止學校辦理教育部已核定尚未開辦的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各班別、不予核定下一學年度境外生招生名額及扣減獎補助,將學校列入專案輔導等,如果涉犯刑法刑責將移送檢調偵辦。
楊玉惠指出,教育部將成立專案辦公室,建立境外生意見反映及申訴機制(類似1999專線),也將成立輔導招收境外生的跨部會專案小組;非產學合作國際專班,則建立督導查核機制,以維護學生就學權益。
移民署科長邱曉蘋則說,外國學生如經學校通報有休(退)學或畢業等居留原因消失情形,移民署將依相關規定,廢止居留許可且限期離境,逾期居留者依法查處。
在杜絕外國學生被非法招募來台假留學真打工部分,邱曉蘋指出,會依法調查釐清有無構成人口販運防治法中,關於人口販運案件的合致性。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副組長蘇裕國說,雇主涉非法居留、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的外國人,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可裁處罰鍰新台幣15萬元至75萬元,並廢止雇主的招募及聘僱許可。(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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