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在選舉公報上加註行政院意見書,被法院裁定違法,但中選會認為自己是依法行政,提出抗告,中選會認為法院的裁定窒礙難行,也來不及重印,中選會說會補上其他的方式,像是新聞稿、電子公透公報或刊登在報紙。
中選會不理會法院裁定,堅持在公投選舉公報上加註行政院意見書,說是依法行政,而且印了也發了,投票倒數不到6天,來不及重印。
立委(親)陳怡潔vs.中選會主委陳英鈐:「我們公家機關說要印,不是說我們要印第一個就沒有錢啊,不是啊,這不是你有沒有資源的問題,真的是如此啊。」
重印要1億5000萬元,而且要重新招標,中選會說不可能重印,公投領銜人痛批,中選會9日就收到裁定書,故意擺爛。
公投領銜人曾獻瑩:「整整10天的時間,這10天的時間是可以去攔阻這個傷害繼續發生,但這10天的時間他完全不作為。」
立委(親)陳怡潔vs.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很多很多問題的時候,你都只是推託之辭,謝謝委員,謝謝委員我們禮拜六就要辦理公投,所以我們一定要把這件事情辦好,所以你說要負起政治責任沒差這幾天就對了,謝謝委員指教,你的眼裡根本沒有任何人,包括也沒有任何法律,謝謝委員指教。」
法院裁定違法,中選會說法院的裁定窒礙難行,無法收回也無法重印,只好另外發新聞稿、電子公投公報,或是登報。立委擔心,中選會違法會不會導致公投的結果沒有效力。
記者vs.中選會主委陳英鈐:「有人擔心公投結果也是違法的,這不是我們的職責範圍。」
選舉公報都發了,中選會兩手一攤,改不了就是改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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