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喜歡吃臭豆腐,但天天聞臭豆腐味道,恐怕不是人人愛。桃園一家臭豆腐攤,就被鄰居檢舉太臭,儘管店家已經加裝防臭設備,但稽查人員抽驗6次,只有第5次不合格,就開罰10萬元。老闆不服,說不能只憑一次就罰,而且沒有先勸導就開單,不符比例原則,老闆提起上訴,但法官認為稽查員沒有誤判,還是判店家敗訴。
油鍋裡炸得滋滋作響,金黃酥脆的臭豆腐,光看就讓人口水直流,但「特殊的味道」,可不見得人人都喜歡。這家賣了30多年的臭豆腐攤,就是一個例子。臭豆腐店老闆:「現在這樣密閉的,油煙才不會四處飄散。」
老闆說,他都把油鍋往屋裡頭移,還把排氣管加到最長,從1樓延伸到頂樓水塔,水塔裡還塞滿活性碳除臭,老闆滿腹委屈,都做了這麼多,怎麼會鄰居還會檢舉,說他臭豆腐太臭。臭豆腐店老闆:「前面4次都有過,第5次沒過、第6次我設備都沒動,第6次又合格了。」
其實稽查人員來了幾次,一開始都過關,但同樣的設備,在第5次抽驗時,卻跌破眼鏡不合格。
老闆不服氣,怎麼抽驗結果,前後會差這麼多?臭豆腐店老闆:「(稽查員)是在屋後那邊抽驗。」
難不成是稽查員故意找碴?但一問才知道,第5次抽驗,其實是中央的環保署派員抽查現場採集樣本,讓「臭味檢測師」判定有沒有違規,一切比照標準程序。
事後,這家臭豆腐攤被罰10萬,還要求限期改善。老闆不服氣,說只有一次不合格就要罰,提出行政訴訟;但法官認為,稽查過程無誤,環保單位也說,只要一次違規就得罰,所以店家才會敗訴。
雖然案子還能上訴,但對老闆來說,最頭痛的,恐怕是接下來生意要怎麼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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