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法務部槍決4名死刑犯,廢死聯盟立刻為其他40名死刑犯,提出釋憲聲請,認為死刑犯在最高法院審理時,沒有辯護人有效協助,有違憲疑慮;不過經過大法官會議討論,認為刑事訴訟法強制辯護規定,並非適用最高法院判決,因此不符合釋憲要件,不予受理,也就是說,已經定讞的這40名死囚,法務部可以依法執行死刑。
臨時召開記者會,對於廢死聯盟所提出,40位死囚的釋憲案,司法院做出結論。
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大法官做出決定,(死囚釋憲)予以不受理。」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我想廢死聯盟,當然對於這樣一個大法官的不受理決議,我們感覺到非常遺憾,但我們也不會放棄,會繼續努力。」
嘴巴上強調會繼續努力,但沒有情緒的表情,顯示無能為力的窘境,因為審判程序已經到了釋憲這最後一步,卻被司法院直接駁回,不受理,也就是說現在法務部已經沒有後顧之憂,可以執行死刑,並且以手段殘忍、惡性重大的犯人,優先處理,那下一個會是誰?
鄰居(2002.7.14):「面有無辜的小孩,就這樣把他燒死。」
他是林金德,民國91年7月11日,不滿同居女友分手,帶汽油縱火,造成屋內3名女童枉死;還有他,吳慶陸,民國93年1月7日,為了錢殺害無辜鄰居。鄰居(2002.7.14):「槍斃10次應該還不夠吧。」
2個人原本和4月底被槍決的4名死囚,同列死刑執行名單的,但就在上刑場前一刻,廢死聯盟緊急替2人提出釋憲,讓法務部槍下留人,這回聲請確定被駁回,他們會不會就是下一波槍決名單?就看法務部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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