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費者投訴,到健身房使用淋浴設備,卻發現設備早就壞掉,覺得跟當初簽約時落差太大,要求退費卻遭到拒絕,甚至解約金額比簽約金額還要貴,對此健身房業者也解釋,消費者當初有來體驗過才加入會員,也承諾設備損壞一定會維修,合約上的糾紛就交給司法處理。
投訴人陳小姐:「那個水是從下面滴下來,我頭要蹲下去這樣洗頭,這個根本不是健身房我可以接受的使用程度!」
到健身房用淋浴設備卻是用到滿肚子氣,陳小姐宣稱上個月27日在半推半就下在健身房簽了兩年合約,但3天後使用淋浴間,發生浴室拉簾、蓮蓬頭沒水的損壞狀況,隔天要求退費遭到拒絕!
投訴人陳小姐:「他們覺得說他會改善,我問他什麼時候改善,他告訴我說我們會改善,我沒辦法告訴你說什麼時候改善!」
兩年合約內容,一開始先繳1580兩個月份,再加一筆手續費,但解約金,業者要求要以月費3800來算再加手續費,陳小姐認為才用3天,解約金比簽約金還要貴,即使回到現場也得不到滿意解決!
投訴人:「我要退費!我原來的錢要拿回來!」
健身房店員:「我沒辦法幫你做退費部分,因為我們時間已經過了,我現在可以幫你申請的,就是幫你跟公司這邊申請,看能不能直接終止這個部分合約。」
實際走一趟健身房,針對器材或設備損耗的疑問,業者都有標準回答或解決方案。
健身房店員:「如果說其他設施剛好那陣子壞掉不能用,如果說是因為我們的設備,好比說三溫暖壞掉或不能洗澡或什麼的話,我們就可以開放巨蛋館那邊,你們就可以去那邊運動。」
健身房合約糾紛多,消保官也解釋,如果是契約生效消費者沒使用過,7天鑑賞期可以全額退,即使有使用過,但消費者是被「招攬入會」,一樣可以退!但若以上兩者皆非,入會費可能被扣,能退多少錢視合約內容而定!
不過目前業者回應,雙方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就交給公權力解決合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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