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遠洋漁船大多聘僱外籍漁工,像是從印尼來的,每年就超過5千名,其中隱藏不少亂象,監察院追查出3段影片,就揭露外籍漁工工作時的辛酸血淚,不只虐待,外籍漁工來台也幾乎是簽訂不平等條約。主管機關漁業署坦承,過去法規鬆。對仲介規範不足,要在明年上路的新法,嚴加控管!
頭頂上一塊塊青紫色,多處瘀血,印尼漁工眼眶泛淚,艱困吐露出在台灣漁船上被虐待。
印尼籍漁工:「剛剛被打,臉部都腫起來。」
去年8月印尼漁工命喪漁船,當時被認定是因為跌倒傷口感染,引發敗血休克,獨立媒體「報導者」追蹤了解,監察院進一步追查,讓3支影片曝光,揭露外籍漁工長期被不平等對待。
監察委員王美玉:「漁業署對於外籍聘用漁工的管理,還有仲介公司的監督,我覺得他是流於形式。」
根據印尼漁民協會統計,一年就有5千到近萬名上台灣漁船,簽的竟然是「雙份合約」,其中申請核准的版本,漁工月薪分別是美金300元到400元,但實際執行每個月卻要扣百元保證金,也要等靠岸日才給薪,一等恐怕就是半年到2年不等,剝削、虐待連環爆,主管機關漁業署就被質疑,對亂象漠視不理。
漁業署人員:「現有的規定是比較鬆散一點,沒有那麼嚴謹,譬如說我們定型契約有保險,但是我們檢討起來都有不足的地方。」
遠洋漁業條例106年1月20日上路,將要改善鬆散的法規,其實漁業署也有一套監管系統。
漁業署人員:「這個粉紅色的點是指說,船在時速2到5節,它船在作業中。」
透過衛星訊號,每個1、4、6個小時可以監控漁船軌跡,但船上有無違法對待勞工,只能靠船隻進港由人員檢查,台灣目前在國際上只設2個點,明年起打算增加到8到10個,因為國際媒體也紛紛大篇幅報導,台灣外籍漁工的悲歌,法規必須加強管控,要是主管機關不上緊發條,丟臉丟到國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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