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辦兆豐金弊案,經過103天調查後,今天偵結起訴前兆豐金控董事長蔡友才,遭重求12年有期徒刑,主要是檢調查出蔡友才不但用人頭開設境外公司,挪用兆豐銀的資金,而且在得知兆豐銀紐約分行遭調查時,不但沒有積極作為,還刻意隱瞞,只為順利職離打造自己的金融王國,依特別背信、內線交易等罪,將蔡友才起訴求刑。
日前被拍到上囚車前神情落寞,前兆豐金董事長蔡友才涉入弊案,北檢經過103天調查,偵結起訴,蔡友才被求刑12年有期徒刑。
北檢發言人張介欽:「蔡友才為了順利職離,他沒有緊急召開一個臨時董事會,也隱瞞兆豐銀行的董事,就簽了一個董事會已知悉,已指出後者簡報回復了NYDFS。」
檢調發現,蔡友才為了私利,用人頭成立境外公司挪用兆豐銀的資金操作,而早就知道美國調查紐約分行可能違反美方反洗錢法,恐怕挨罰,不但沒有全力止血,還隱瞞董事會,只為了順利離職,打造自己的金融王國,甚至在消息曝光前出脫手中的持股。
北檢發言人張介欽:「操控金融程序以及技巧,而違背職務的行為,意圖將兆豐金控及銀行的資源,挪私人利益之用。」
檢調認為蔡友才利用他的職位謀私利,還害兆豐挨罰57億,犯後態度不佳,始終不承認,依違反證交法、金控法、銀行法及偽造文書等罪,希望法院求處重刑。
另外針對洗錢案,北檢不但前往相關部會調資料,另外調查局洗錢防制處也透過艾格蒙組織向相關國家請求協助查證,希望透過司法互助,早日釐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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