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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揪心!省2元影印費 九旬翁撕報淪為賊

記者 吳虹儀 / 攝影 柳中屏 新北市 報導
發佈時間:2016/10/02 18:30
最後更新時間:2016/10/02 18:58
圖/TVBS
圖/TVBS

為了省下2元的影印費,9旬老翁淪為小偷!新北市一名93歲老翁,到圖書館看報紙,將統一發票兌獎號碼撕下放進口袋,疑似想帶回家兌獎,被館方人員發現制止,由於老翁撕報紙已經不是第一次,館方人員決定報警,警方到場才發現是祖父級的小偷,礙於偷竊是公訴罪,只好依規定法辦!


 

戴著帽子、身穿條紋上衣的男子低頭認真看報紙,下一秒,掀起報紙的一角撕下報紙、放進口袋,館方人員上前勸導,發現男子這行為已經不是第一次。

新北市立圖書館課長李毓偉:「其實,我們在上半年的時候,就有發現這位先生,就會撕毀把他想要的資料做裁剪,這部分已經有經過勸導。」

館方人員報警處理,警方到場才發現,這名男子居然是位93歲的老翁,撕毀的是4天前,公告在報紙的統一發票中獎號碼,疑似想帶回家兌獎,由於竊盜是公訴罪,員警只好法辦。
 

記者吳虹儀:「許多人會到圖書館看過期的報紙,但如果將上頭的內容撕下來,就已經違法。」

圖書館內清楚告示,過期報紙屬於公有財產,限館內查閱,想要帶走內容,可以到櫃台影印,一張A4每頁1元,A3每頁2元,旁邊還貼著判例,一名偷圖書館報紙男子遭判罰1萬5千元,想提醒民眾。

新北市立圖書館課長李毓偉:「會非常建議讀者,如果你在報紙上看到你想要的資料,你可以用影印的方式處理,或者,如果你有3C產品或手機,也可以用拍照的。」

館方人員表示,原先過期報紙區設置在較內側,雖然有監視器拍攝,但被書架擋住較不易發覺,為了遏止報紙再被撕毀,今年6月移到接近櫃台,希望能有效制止民眾違規。只是,這回老翁疑似貪圖方便,省下2塊錢的影印費用,吃上竊盜官司,偵辦祖父歲數的小偷,員警也揪著心移送檢方,最後無保飭回,隔天老翁也主動回到圖書館,向館方人員道歉,表示相當懊悔做了不好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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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統一發票號碼#圖書館#偷竊#公訴罪#9旬老翁#公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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