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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對家長而言,是最甜蜜的負荷。不少家長透過購買兒童保險幫孩子做儲蓄規劃,但不少家長最常犯的錯誤是「重儲蓄輕保障」,新光人壽表示,建議家長購買兒童保險應該回到保險本質,轉嫁風險加強保障。
目前保險法規定,未滿15歲的孩子,不能理賠身故保險金。根據2010年2月有修正保險法第107條,金管會考量未滿15歲的未成年人,非家庭經濟支柱,而人壽保險之死亡保險金主要是照顧遺族作用,15歲以下未成年人較無此需求,且未滿15歲未成年人智識發展未臻完全,更缺乏自我防衛能力,況且兒童沒有自我保護的能力,易有道德危險案件發生。
現行法令並無兒童死亡保單,新光人壽建議購買兒童保險應以醫療保險為主,儲蓄險為輔,醫療部分應該以「住院日額」為重點,因為住院日額不分意外或疾病,在兒童住院時,其醫療費用不會成為家庭負擔,兒童儲蓄險的部分,則為教育基金的來源,而非以保險為目的。
保德信人壽首席壽險顧問陳玉婷表示,兒童保險的特點包括兒童年齡小,保費較少;投保免體檢,相對承保容易,建議家長可以注意:
1.保障第一、收益第二:如果資金有限,應該最先考慮孩子的健康和成長的保障問題。現在市場上流行投資類產品,保險業務大多會鼓勵投保人嘗試,但建議家長先考慮保障,並且把全家保險計畫統一考慮,避免保單之間交叉重複,讓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的作用。
2.購買保險的支出=家庭總收入X10%-20%:保費支出可以占收入總額的10%-20%、保險金額是年收入的5-10倍為宜。一般來說兒童保險比成年後購買要便宜,而且也是一種比較經濟的作法,讓寶寶從很小的時候就可以得到保險的保障。
3.要保人要有豁免權益、重新審視家庭保單:買兒童保險前應瞭解誰是家中主要經濟來源者,主要經濟來源者,是否有完整保障,並且注意兒童保單上,要保人必須有豁免權益,防止如果父母親(要保人)在保險期間,發生意外無法繳出保險金,該保單還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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