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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害4命!鄭捷無教化可能 判死刑定讞

記者 柳中屏 / 攝影 趙國涵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6/04/22 18:02
最後更新時間:2016/06/29 09:35

造成4死22傷的北捷殺人案,兇手鄭捷判處死刑定讞,最高法院合議庭,認定鄭捷犯案情節嚴重,非判死刑不足以彰顯正義,判決沒有不當,而且鄭捷行兇前意識清楚手段卻很殘忍,雖然外界有聲音主張鄭捷還有教化的可能性,但法官指出這個考量不適用在他身上,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定讞,鄭捷也成為全國第43名等候槍決的死囚。

歷經將近2年審理,台北捷運江子翠殺人案,被告鄭捷判處死刑定讞。

記者趙國涵:「做為終審法院最高院在審鄭捷案時,破例提訊死刑犯鄭捷到庭來召開生死辯,現在三審宣判,最高法院認定鄭捷犯罪事實明確,駁回上訴維持4個死刑,符合一罪一罰比例原則。」

最高法院合議庭,在判決書中指出死刑5大理由,首先,鄭捷坦承殺人害死4條人命罪證明確,就算鄭捷經過醫院精神鑑定,但行兇時意識清楚沒有《刑法》第19條所指的心智缺陷或精神障礙得以減免刑責的情況,因此決定判死。

至於廢死團體曾經提出,必須考量有無教化可能性,但合議庭表示,這是用在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被告,不適合用在鄭捷身上,即使兩公約是以廢死為目的,依公益考量鄭捷嚴重的犯罪行為無法重回人群團體,判死刑沒有不當,最後法官也強調中華民國的法律仍然有死刑的存在,法院依法審判不能迴避。

前北檢檢察官律師施宣旭:「法院的精神鑑定報告並沒有認為鄭捷本身的精神有什麼精神疾病,也就是說精神鑑定認為鄭捷當時在行兇過程思慮是正常的、心智也是正常的。」

2014年5月份,鄭捷在北捷上造成4死22傷,7月份檢察官立即起訴求處死刑,法院一、二審也都是判決4個死刑以及22個殺人未遂,全案上訴到最高法院,合議庭破例提訊被告,召開生死辯論庭鄭捷出庭時還一度說只想趕快死刑槍斃算了,如今成為第43個等待執行槍決的死囚。

鄭捷律師:「我們目前沒有聯絡到(鄭捷)父母親,那當然如果他的父母親有關心要跟我們聯絡,我們當然也是很樂意跟他們聯絡這樣子。」

律師表示遺憾,鄭捷的父母親想必也是痛徹心扉,但案發至今都沒有跟律師討論過官司,只有私下到北所探望,鄭捷殺人奪命判4個死刑也斷了自己跟父母親的親情。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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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捷#死刑#北捷#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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