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靜的天母商圈,有民眾慘遭毆打、電擊,不少居民嚇得打110,但目擊者說,警車抵達現場時只亮警示燈,沒有鳴警笛,安安靜靜地來,一點嚇阻效果都沒有。受害的陳姓男子是被嫌犯掌握行蹤,涉案的曾姓男子等8人除了在天母作案,也疑似在其他地方犯下多起暴力案件。
傳出街頭有人被包圍毆打,3名員警到場在巷子裡查看打人嫌犯是否還在,從民眾被電擊到警方到場,只經過4分鐘,可是打人的一方已經逃跑,事後員警以車追人,發現涉嫌打人的男子彼此分工,有人開車、有人把風、有人負責拿電擊棒攻擊被害人,是有組織的暴力討債集團。涉案的曾姓男子等5人已經出面說明,而且不只在天母作案,疑似也在其他地方犯下多起案件,但還有3人不肯配合調查。當初員警來來回回,看起來非常重視這個案件,不過目擊者卻質疑,警車到場時為什麼只有亮警示燈,警笛都沒響。
目擊民眾:「他們就慢慢開過來然後就1、2個警員在那邊看一看,後來就好像沒事一樣離開,覺得這樣的處理不是很妥當。」
民眾說案發地點是單純的住宅區,看見有人被打不少人嚇得打110,可是警車卻安安靜靜地來,完全沒有嚇阻效果,其實什麼狀況可以鳴警報器,警政署都有規定過去,像是有孕婦羊水破了,警方接過通知趕到,一路鳴警笛協助送醫,碰到街頭有人打群架而且現場非常混亂,不論員警騎車還是開車,在任何時間都可以打開警笛趕往現場。
台北市內湖分局文德派出所副所長姚志毅:「比較迅速一點(到場),那我們就一定會鳴警報器,趕快迅速趕到現場。」
其他分局的員警都清楚掌握鳴笛時機,也許這次在天母犯案的嫌犯都已經離開,加上當時是居民睡覺時間,員警到場不想開警報器擾民,只是該鳴笛的時候就應該有作為,免得會讓民眾感覺不夠積極。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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