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有名21歲的男子向經營地下錢莊的嫌犯借了1萬元生活費,扣掉手續費只拿到7千元,但是每個星期必須償還2千元利息,不到3個月,這名男子已經還了2萬7千元,仍舊無法還清借款,而放高利貸的嫌犯只有19歲,他開出的年利率高達960%,如果借款人無法償還,他就找上門恐嚇,幸好警方跟被害人聯手,將放高利貸的嫌犯成功逮捕到案。
身穿藍色上衣的男子被員警帶離便利超商,他只有19歲,年紀輕輕,經營地下錢莊,不只懂的放高利貸,還會恐嚇借款人,一張張借據犯罪紀錄寫的清清楚楚,去年12月,21歲的郭姓男子因為失業,向黃姓嫌犯借1萬元生活費,扣掉手續費3千元,實際只拿到7千元,不到3個月的時間,已經繳納2萬7千元,郭姓男子怎麼還都還不完,對方直接找上門,恐嚇不還錢就要找他父母要債。
北屯所所長江清萬:「機車被質押以外,另外還簽借據、本票,還有讓渡書那個金額都超高,那本票就高達6萬元了。」
黃姓嫌犯平常以打工維生,為了賺取更多錢,動起歪腦筋放高利貸,開出月利息8千元,年利率高達960%,雙方約定每7天就要償還2千元,利滾利,如果1年沒還清,連本帶利就得還10萬6千元,幸好警方與受害人聯手,假裝要償還本息,引嫌犯出面,總算將人逮捕,依重利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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