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佩槍借給空姐把玩,板橋分局緊急懲處劉姓警員,分局指出劉姓警員只有24歲雖然年輕,但過去表現優秀,還是派出所的鷹眼小組成員,但佩槍是員警的第二生命,不管巡邏或是值勤,規定槍不離身,一般民眾除非經過「團體」申請參訪,才能拿槍了解槍枝結構。
人民保母背槍執勤,攻堅抓壞人同時保護自己,但這回卻被爆出員警沒經申請核准,私下把警槍借給空姐把玩,分局得知後立刻做出懲處。
板橋分局督察組長林志學:「員警記過,所長監督不周申誡一次,處分算很重。」
依照規定,員警值勤依照勤務需求,像是外出巡邏或抓人等,都需要配戴警槍絕對不能離身,等值勤結束才歸還槍械室。
當天2014年12月11日,劉姓員警執勤中在派出所內偵辦刑案,遇到葉姓空姐一時好奇借槍把玩,儘管有卸下彈夾,但還是違反規範,因為一般民眾如果有機會接觸警槍,必須團體申請參訪經過審核批准,佩槍不得私下借用。
板橋分局督察組長林志學:「如果民眾要參訪這些槍械的話,必須以公文向我們警察機關申請,目前我們只受理機關團體的申請。」
遭記過的板橋派出所劉姓員警,警專29期畢業,從警3年多是派出所的鷹眼小組成員,負責調閱監視器做事認真,一年大小案件破獲近20件,這回疏忽隨意借槍闖禍,想必自己也很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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