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的「中華路夜市」,遭摩托車騎士抱怨,攤商「佔路為王」,每天一到下午3、4點,一整排賣服飾的攤商,就開始在店家門口搭棚架,幾乎佔據整個慢車道,逼的路過摩托車騎士,得「低頭」閃躲鐵桿和帆布,甚至騎上快車道,與轎車爭道,險象環生,然而卻不見警方取締;儘管市府表明,合法申請擺攤時間,是下午5點到晚上12點,對於攤商「提前」1、2小時搭棚架,影響慢車道交通,民眾不滿警方長期採「放任」態度,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擺攤前慢車道暢行無阻,到了傍晚,攤販一個接一個開始搭棚架,機車騎士騎到一半,還得隨時注意鐵竿有沒有突出來,左閃又閃,後方騎士低頭也是閃,就怕被鐵竿打中,還有攤販直接代替交通警察,在街上交通指揮。
攤商甚至直接站在車陣中裝燈泡,完全不管後方騎士騎得有多驚險,另一頭已經搭了2、3個棚架的慢車道,只剩下一台機車能通過的寬度。夜市攤商:「晚上機車就不能走,現在衣服一攤開始擺,待會每攤都出來擺,愈擺愈出去。」
攤販認為理所當然,他們只管做生意,真正不方便的是機車騎士,沒了慢車道,被迫和汽車搶快車道。機車騎士:「為了他們做生意,大家的路權就喪失了。」
其實中華路夜市攤販,佔據整個慢車道擺攤並不違法,原因是,早在30多年前,市議會就專案核准,夜市攤販可以在慢車道擺攤,問題是,市府表明擺攤時間,是下午5點到晚上12點,攤販要營業到半夜,可以向警方口頭申請,但TVBS直擊發現,下午4點,攤販就已經在搭棚架,機車騎士的路權少了1小時。中市大誠所所長賴明豐:「如果攤販不聽勸導,我們就以違規設攤取締。」
事實上,傍晚時間超過3個小時,拍攝過程都不見警察取締,市府、警方依規定行事,攤商有路權,一般民眾騎士的安全、權益,誰來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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