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他人照片上傳臉書,就算是不公開社團也已經觸法,最近幾個月臉書上有個專獵女性春光的社團,號稱不收會費,只准男網友加入,網站內大方分享女性走光或是清涼照片,4個月來累積PO出1800多張照片,儘管社團被媒體披露之後,緊急關閉,但警方還是要查,不排除直接透過刑事局向美國臉書公司調閱紀錄,追究責任。
大頭照、背景圖都變成黑色,原始提供偷拍者分享「作品」的臉書社團緊急關閉,但還是可以看到他們的簡介標語「合法拍攝,拍社不死」,成員大嘆可惜,竟然還有一大堆網友要申請加入,留言量就可以看出有多踴躍。
今年5月成立,快4個月,會員2萬5千多人,大家分享各處蒐羅拍到的走光、清涼照,累積1800多張,只有男生可以加入分享和欣賞。民眾:「裙底風光被看到,變態吧。」
民眾:「社團有這麼多人,你可能每個人都抓起來嗎?我覺得不太可能啊。」
果真難以遏止,社團被媒體報導之後緊急關閉,但隔天馬上又另起爐灶,成立2.0版本,又是盜用女模照片當成首頁底圖,吸引男性會員加入,儘管社團不公開,但會員人數眾多,一張貼就會馬上被分享,3個管理人就算已經更改身分,仍舊會涉嫌散布妨害秘密罪,5年以下有期徒刑。
3C用品很多都有拍照功能,在對方不知情的狀況下,特殊的角度位置拍攝到對方的隱私部位,拍攝者觸法會面臨3年以下刑期。律師王志超:「你說由高往下拍,或由下往上拍,這個部分,他所拍攝到的隱私部位就會構成(犯罪)。」
台北市刑警大隊資訊室主任王國峯:「我們已經透過刑事局,向臉書公司來調取相關涉嫌人的資料。」
由於照片大多在捷運上拍攝,捷運警察隊和台北市刑大已經著手偵辦,由於妨害秘密罪屬於告訴乃論罪,所以女性被害人得向警方舉報,才能對拍攝者和社團管理者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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