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注意到有輛掛著「醫療代步車」的迷你車,不顧西門徒步區「車輛禁行」的規定,只要有人投錢,就會在西門徒步區緩緩前進,民眾質疑這樣是公然違法,但開車的辯稱自己是表演藝術,倒是北市府文化局表示,只有核可的街頭藝人可以利用道路表演尋求打賞,這輛迷你車不是街頭藝人,利用道路表演收費,已經觸法。
白綠色的迷你車閃著車燈,西門徒步區人潮裡慢速前進,迷你車開開停停,車燈亮了又滅,群眾好奇圍觀,納悶這車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照著指示投幣,車燈馬上亮起緩緩前進,猛不防窗戶裡伸出一隻手,群眾這下可確認了,這不是電動車,開車的真有其人,號稱醫療代步車的迷你車,車頂上還掛著牌子,表示台北、東京、上海、香港都通行,只要投錢車燈就會亮,週末晚間出現在西門町,讓人眼睛一亮,但徒步區明明禁止車輛進入,違者可罰900-1800元,這輛迷你車算表演藝術嗎?
北市府文化局股長邱稚亘:「我很確定這不是我們登記有案的街頭藝人,按規定除了合法的街頭藝人,是不可以有金錢交易的行為。」
收錢就動的迷你車不是政府核可的街頭藝人,照規定不可以收費,警方認定,這不算徒步區禁止的機動車輛,但金錢交易算是攤販,就算是表演藝術,仍舊游走法律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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