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嘉義有兩個國中生,可能是看多廟會的鋼管女郎表演,突發奇想在腳踏車上,架起了一支竹竿,模仿起鋼管秀,一個人騎車,一個人站在後座上邊扭邊跳,看起來雖然爆笑,但是警方提醒,這是危險駕駛,可以處300到600元的罰鍰,民眾可不要因為好玩輕易嘗試!
站在腳踏車,後座的國中男生手拿竹竿,扭腰擺臀,大跳鋼管舞,負責拍攝的人笑歪了,手不斷顫抖,騎車的人也停在馬路邊,笑到騎不動,後座這個男生一點都不受影響,繼續跳,繼續搞笑。
大秀舞技的國中男生,還刻意把衣服綁成中空裝,故作性感,附近的鄰居說,他們常常參加附近的廟會活動,當天有聽到他們大聲嬉鬧,原來是在模仿嫵媚的鋼管女郎。
鄰居:「他們就住在這裡,就騎腳踏車來這邊又騎回去,就玩了一下子。」
不過國中生覺得好玩,看在警察眼裡,可不覺得有趣,因為這算是危險駕駛,依法可以處300到600元,提醒民眾這是危險動作,不要學。
◎危險動作,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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