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榜全民運動的台北市運動中心,竟然不准視障者下水,引來爭議,一名家住萬華區的楊先生,日前在志工陪同下到泳池裡,想游泳,但卻遭到泳池員工以水深危險,會碰撞到他人為由,拒絕入池,請他到水深較淺的泳池,這讓楊先生氣炸了,覺得自己受到了歧視,但泳池工作人員說,是因為考量到楊先生看不見,加上泳技不是那麼熟悉,強調是設身處地為楊先生著想,沒有歧視的意味。
在國片電影「聽說」裡,女主角為了幫姊姊,完成參加聽障奧運的夢想,成了游泳隊的義工,也和男主角在游泳池畔展開一段戀情。這部片也成為台北市政府推廣聽障奧運的最佳宣傳,也標榜連游泳池都是無障礙空間。
但有一名視障男子,日前來到萬華運動中心,做完暖身才想下水,卻被阻攔!投訴人楊先生:「他的理由很牽強,說我們沒有看見會碰到人,基於安全考量,就拒絕我們去,你這樣剝奪權利,就不對了。」
泳池員工賴小姐:「因為他水性不是很好,只會悶氣打水,這樣子,但是如果有志工在的話,如果有問題發生,他可以隨時處理。」
業者強調,並沒有歧視身障者,主要是因為楊先生才剛學會游泳,才會請他到較淺的泳池裡游泳,目前台北市總共有12個運動中心,但對身障者入場的規定不一,其中士林內湖松山等行政區,沒有特殊限制,但在北投、大同、萬華、文山,規定陪伴人得和身障者一同下水,南港區,則是陪伴人必須穿泳裝,在旁邊監看。
不過看看這裡水深較低的泳池,常設有欄杆、樓梯,如果身障者不熟悉環境,容易發生摔跤的意外,也難怪楊先生會覺得自己的權益,被打了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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