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刑警隊2名員警因為嫌犯指控栽槍遭到收押,家屬質疑,當天檢調是用幽靈傳票傳喚,有的傳票根本沒有檢察官和書記官簽章,而且輕易的相信死刑犯的指控,根本就是不當拘提;對此,雲林地檢署作出回應,表示檢方是掌握充分證據才採取行動,並在今天繼續約談相關的員警。
被收押的王姓偵查員親友,集體到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拿出檢方拘提的傳票,指出傳票上根本沒有檢察官和書記官的簽名蓋章,過程明顯有重大瑕疵;對此,雲林地檢署表示,當天這5名員警都是主動到案而非拘提,並不需要傳票。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洪紹文:「本來承辦檢察官預備要用而沒有用,本來承辦檢察官就沒有簽名的傳票,所以檢查官也沒有注意到,這本來就是不需要再發傳票,他們都是自願到場的。」
針對家屬指控,死刑犯吳俊親反咬警察栽槍,檢察官寧願相信嫌犯,卻不相信逮捕嫌的警察,根本就是中了嫌犯的圈套,檢方表示,他們是掌握到確切證據才展開偵辦。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洪紹文:「有一些證據,這些證據大概可以證明說,有栽槍的嫌疑,所以本署才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儘管家屬抗議警界也反彈,雲林地檢署今天還是繼續約談台中縣刑警隊雲林台西分局,5名和案情相關的偵查員和組長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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