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所謂的工程款,由來已久,是中央部會分配額度給民代運用,如此一來,部會跟民代相安無事,而民代拿了錢做事,也能爭取選民支持,以前宋楚瑜在擔任省長時期,就被說是散財童子,據說當時國民黨省議員的補助款額度,高達1億元。而演變至今,五都中除了台北市以外,其他四都都還繼續沿襲舊規。
前法務部長陳定南(2003.10.09):「他這個是要5百給5千?」
宋楚瑜省長時期,被揶揄是散財童子,說他對於地方建設,是要五毛給一塊。前台灣省長宋楚瑜(2003.10.10):「哪一個工程是宋楚瑜包的嗎,有嗎?」
會這麼說,是因為地方補助款由來已久,中央部會分配一定額度給民代自行運用,換取民代支持,民代拿了錢,在地方「發紅包」,爭取選民信任,據傳宋省長時期國民黨省議員額度是1億元,民進黨省議員也有1千萬。前台灣省議員楊仁福:「到選舉的時候,就有這樣的一個情形。」
工程分配款,慢慢演變成「建議權」,向中央建議預算,舉凡小型工程、路燈舖設、社團活動等,台南縣市合併前,議員各有5百萬跟2千萬的額度,現在被現任市長賴清德打回票,台中市繼續每人約1千5百萬的額度,高雄市是1千2百萬元。
倒是新北市,原本每人1千2百萬,現在新北市長朱立倫說要取消,但議員們聽到的消息,不太一樣。
新北市議員陳明義:「如果每個人身上都有1千2百萬的配合款,走到哪裡都是財神爺,他會用什麼樣的方式去建議或運作,其實大家都還不知道,所以外面紛紛擾擾,有人說1千2百萬,有人說1千6百萬。」
攤開一張張縣政府、或財政局等等的發文,議員坦言,地方需要經費,基於人情,他們很難說NO,只能幫忙,現在雖然檯面上說取消,但未來難保不會以別的名目躲在預算裡闖關,地方跟民代的金援關係,剪不斷理還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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