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女子,因為眼皮不停跳動到診所就醫,醫生開了抗癲癇藥物治療,她服用10天後,皮膚嚴重潰爛,經過貼上人工皮膚之後,才脫離險境,根據統計,像這樣的案例不少,全台灣光是去年就有一千多人出現藥物不良反應。
胡小姐因為眼皮不停跳動到診所求醫,醫生診斷為顏面神經痙,10天過後,全身皮膚開始潰瀾。胡小姐:「全身都是坑坑洞洞的疤,到我能夠拔管之後,我看到鏡子,自己都嚇了一跳。別人會覺得說:妳是怎麼了?是被鞭炮炸到嗎?還是被人家潑了硫酸?」
不止如此,胡小姐還因此失明。胡小姐:「嘴巴潰瀾,眼睛也瞎了啊!眼睛有連續瞎了幾天,都看不到。」
胡小姐就是到這家神經外科診所就醫,但醫生澄清是按照正常程序開藥。診所醫師:「病人是一個特異的體質,所謂特異體質,就是正常人服這個藥不會有任何反應,這個本來就是合法使用的東西。」
其實像這樣的案例不少,光是去年一整年就有一千多人,因為服用藥物產生不良反應。榮總藥劑師吳培基:「這個藥品本身多多少少就會有風險,產生副作用的話,應該不會有人為因素。應該都是病人體質的問題。」
醫生表示,在所有藥物當中,抗過敏藥物和鎮定劑最容易產生問題,如果民眾服藥後,覺得不對勁,應該立即停藥,還可以向衛生署請求藥害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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