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針對宋七力案,一口氣糾正了內政部、法務部,台北地檢署跟台北市警察局等四個單位,原因是這些單位,當年在偵辦宋七力顯像館撤銷執照案件時,受制於媒體輿論,就先把宋七力顯像學會的執照撤銷,還有部分人員,像是檢察官薛維平以及當時的刑大大隊長侯友宜,監委認為他們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漠視法律。 宋七力協會被撤銷許可案,監委認為,內政部是受到媒體輿論的影響,沒有詳細調查就撤銷,有失權責,因此提出糾正,除了內政部,法務部的督導工作也受到監委質疑,糾正的範圍還包括了法務部轄下的台北地檢署,以及台北市警局。 儘管提的是針對部門的糾正案,但監委卻在案文中,直接點名當時承辦檢察官薛維平,在全案還沒定讞前,擅自發表認定被告有罪的言論,監委還認為剛升任刑事局局長的侯友宜,及現任台北市刑大大隊長的邱豐光,當時沒有善盡監督責任,放任承辦員警洩漏偵查機密。 沒有提針對個人的彈劾,監委私下表示,是給被糾正單位留校查看的機會,要求相關機關必須進行內部懲處,否則未來不排除彈劾相關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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