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晚間執行6名死刑犯槍決,但對被害者家屬來說,卻是永遠難抹滅的痛!歷經多次判決,對家屬來說,都是無數次的精神折磨,儘管最後兇手伏法,但摯愛的家人當初被兇手凶殘對待,畫面歷歷在目,多年來隱藏的傷口,又再度被剝開,又豈是執行死刑,能夠釋懷?
民國92年,震驚社會的女保險員分屍案,兇手陳金火、廣德強,21日晚間執行槍決,遲來的正義,對被害家屬來說,依舊無法釋懷。被害家屬:「槍決前應該一刀一刀割他的肉,看他是怎樣凌遲我女兒的,我就要討回來,一刀一刀凌遲他,再執行槍決。」
被害家屬(2005.08.25):「不會啦,兇手會判死刑的啦。」
心碎的母親,哭倒在高院門口,女兒慘遭同校老師曾思儒虐殺,案發後,歷經多次判決,每一次對家屬來說,都是精神折磨。被害家屬(2005.08.25):「我是要怎麼過日子,大家都在說應該在更三審就要伏法了。」
被害家屬(2003.03.11):「我的孩子,2樓還有3個小孩耶。」
死囚洪明聰,到妻子娘家縱火,奪走4條人命,落網後在警局遭到家屬追打,連續殺人魔黃賢正,殺了妻子後,又連續殺害債主和女友,身上揹著好幾條人命,6名死囚執行伏法,但對被害家屬來說,破碎的家庭無法重圓,是一輩子都無法平復的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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