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被警方列為十大槍擊要犯的「穿山甲」詹龍欄,83年羈押在台北看守所時以安眠藥迷昏管理員,越獄成功,板橋地方法院下午做出判決,在脫逃罪部分判刑3年。
這是去年兩岸警方聯手押解詹龍欄回國的畫面,詹龍欄看起來相當憔悴。
當年楊雙伍和他關在同一棟牢房,曾拿刀追砍他,詹龍欄才想辦法逃獄。先是用安眠藥迷昏獄所管理員,再用電線、膠袋封住對方嘴巴,換穿管理員制服,躲避獄所人員眼線成功脫逃,板院判刑3年有期徒刑。
不過詹龍欄因為槍砲彈藥、殺人等重罪,目前在台中監獄服刑,至於這「3年的脫逃罪刑」該怎麼入監服刑,板橋和台中法院還得再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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