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國中女老師,被投訴教學有問題,不但不理會學生發問,上課時還經常拿相機蒐証,恐嚇要告學生,上個月,學校辦教學觀摩,女老師不滿被錄影,甚至報警,家長希望撤換老師,但學校表示,必須組成輔導小組,觀察2個月到6個月,才能確定老師適任或不適任。
學生:「老師,問問題的時間到了沒?」顏姓女老師:「還沒有。」
4個同學舉手發問,顏姓女老師坐在講台上,自顧自的唸課文。學生:「老師、老師。」
學生不斷叫著老師,教室裡面一片鬧哄哄,女老師依舊無動於衷,投訴書中,學生寫了「我要發問」幾個大字,表達心中不滿,學生還說,老師經常在課堂上,拿相機蒐証。投訴學生:「自己寫黑板,然後比手畫腳,之後就直接拍照,沒有講課,她會常常說要告我們。」
學生說,女老師經常出言恐嚇,讓她感到害怕,家長更投訴,10月份辦教學觀摩,女老師上課上到一半,突然報警。投訴學生家長:「設備組長有拿DV出來拍,拍那個老師上課的情形,導致那個國文老師,情緒上有很大的反彈。」
學生和家長質疑女老師教學有問題,聯合投訴,學校表示,兩個星期前,將調查報告發文給女老師,目前還沒收到回覆,學校會組成輔導小組,觀察2個月到6個月,再將結果送交教評會,決定女老師是否適任,教育局也發文請示教育部,是否能縮短輔導期,但家長不滿,女老師現在還繼續任教,表示將會讓孩子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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