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罹患子宮頸癌的許太太,住進安寧病房,但是保險公司認為安寧病房不是治療的一部份,不願給付,只願給一些慰問金,經過他的丈夫不停奔走,保險公司才終於願意全額理賠。
拍拍背,幫妻子翻身,這是許先生將近一年來最常做的事,不管是白天還是深夜,2小時到,他就會出現在妻子的病床旁,不管是準備食物還是
換尿布,許先生全部都一手包辦。罹癌婦人丈夫許先生:「2個小時就拍一次,每次都拍4、500下。」
為了照顧子宮頸癌末期的妻子,許先生辭掉船員的工作,專心照顧,想說生活開銷,會有保險金可以應付,應該不成問題,沒想到買了5年,1年花4萬元買的癌症險,保險公司卻因為許太太住進了安寧病房,不願給付,後才心不甘情不願給了一筆6萬8千元的慰問金。許先生:「有寫到安寧病房的就不給付,叫我要改掉,沒有安寧的才給付。」罹癌婦人:「可以理賠就理賠,照他們的程序來。」
保險公司認為安寧病房等同安養中心不是治療的一部份,但根據衛生署的回函,安寧養護應該算是治療一部份,保險公司應該給付,經過許先生的爭取,保險公司終於願意給付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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