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自己的老母親指控棄養的兒子站出來喊冤,他說不是不讓母親住新家,而是老媽媽住不慣自己跑去住公墓。他為了照顧母親常送東西過去,沒想到媽媽還是指控他吞錢又動手,他也覺得很無奈。
林先生:「她(母親)說我不好我能怎樣。」記者:「你會覺得心痛嗎?」林先生:「聽了當然心會痛。」
背負著棄養老母親的輿論壓力,林先生只有一臉無奈。面對外界的誤解,他不願多做反駁,全部概括承受,因為他知道多說一句話,只會讓母子間的距離越遠。林先生:「她(母親)本身腦袋就不太好,她的精神不太好,都會隨便唸,做人家兒子的能說什麼?」
高齡母親住在1坪半的公墓裡,兒子住的卻是4樓上百坪新屋,對此林先生解釋說,是媽媽自己的決定。
原本一家人在老家住了快30年,最近1年,為了兒子讀書方便才搬家,當時老媽媽也一起過去,不過1個多月後,母親說住不慣,又搬到公墓,林先生只能跟妻子兩邊跑過生活。林先生:「我太太每次打掃乾淨後,她(母親)又會擺一堆東西,你看那些東西有什麼用嗎?」
林先生強調,自己絕對不像母親說的那樣,不給媽媽東西吃、打罵她,甚至還把老人津貼給私吞。林先生:「3000元(老人津貼)我幫她存在郵局,錢都匯到戶頭裡,領到也才3000元,我給的都還比它(老人津貼)多,現在我買東西給她吃,她都說沒有,有一次她住院花了17萬多,誰負責(錢)的獨子,你要叫誰負責(錢)?我妹妹也不理。」
林先生說的仁至義盡,但是連媽媽看個病都還要計較自己貼多少錢,多次介入協調的社會局也只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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