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有民眾到連鎖服飾店,看上了原價1800的牛仔褲,由於特價買1送1以為賺到了,沒想到買回家撕開標籤一看,才發現1800的標籤下,其實印著原價990元,等於買了2件跟原價差不多的褲子,讓民眾大罵有被欺騙的感覺。
店員:「這邊有卡其,那邊有牛仔褲,喜歡都可以搭2件1800。」
進到服飾店,員工忙著介紹正中央這區2件1800的牛仔褲,因為同樣的錢,原價只能買1件,現在等於買1送1。民眾:「這是2件1800嗎?」店員:「這一款是現在做特價。」
不過卻有民眾反映,翻開標籤一看,貼著1800元價格的牛仔褲,下面卻有一個印刷價格只有990元,跟業者標榜的價格足足差了將近1倍。民眾:「這是2件799的嗎?」店員:「對啊對呀,原本1件499,賣2件799。」
TVBS來到同品牌的其他分店,看到一樣的產品,卻被放在2件799的櫃位上,不過標籤同樣有990跟1800兩種價格。服飾店發言人Mandy:「成衣廠這邊就是我們疏失了,吊牌的部份不小心標錯了,所以商品到賣場後,會要求同事重新打標上去。」
業者表示已經要求工廠改善,並加強員工對顧客的說明,不過消保官提醒,根據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商品或廣告對於價格等其他標示,不得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徵,遭人檢舉,重則可開罰5萬到2500萬不等罰鍰,原定折扣是要吸引客人上門,不過到最後卻是標價搞了烏龍,受創的還是品牌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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