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豐原一所國中,一名國二學生投訴,班上一名男同學,因為和導師頂嘴,竟然被連呼了2、30下巴掌,而且全班16個男同學,幾乎都被賞過耳光,被掌摑學生的家長,在學校擔任工友,認為是自己孩子有錯在先,不敢申訴,因為孩子是12年國教免試入學第1屆,老師掌握學生的德行成績、記過、記獎生殺大權,擔心被記過影響升學,因為少1分,學校就差很大。
男同學在廁所裡和女老師對罵,老師連續打了他3、4個耳光,有學生全程目擊,拍下來PO上網,這是去年,雲林一所國中發生的老師掌摑學生事件,類似不當體罰,發生在台中豐原,受害學生和家長卻敢怒不敢言,其他學生才出面投訴,班上男同學朝女同學射紙飛機,老師質問學生,射飛機很大嗎?學生回嘴,很大,老師一氣之下,狂甩學生2、30下巴掌,打到學生倒在同學身上大哭,雙頰紅腫,頭部、臉部發麻,投訴學生還說,全班16位男同學,幾乎都挨過巴掌。
學校輔導主任張鴻銘:「情緒的關係,造成學生心理的受傷創傷,他自己也感到很內疚很抱歉。」
學生被連呼30個耳光,媽媽在同一所國中當工友,認為是自己孩子不對,不敢批判老師最主要的原因,就是12年國教免試入學,若申請學校超額,就要比較學生的會考成績、志願序、多元入學成績、就近入學、扶助弱勢,其中佔27%的多元學習成績,由老師掌握生殺大權,包括德性、無記過紀錄、嘉獎,家長怕影響孩子升學,老師萬萬得罪不起。
家長:「當然這樣不合理啊,我覺得這樣權力太大了,應該不能是單一老師,掌握他的成績,應該是要各科老師,有一個平均分數。」
學校表示,動手打人的男老師,提出辭去導師職務自行處分,人本基金會表示,公然呼巴掌,對學生是嚴重羞辱,嚴重造成失聰危險,老師已經不適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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