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音樂季往往吸引大批人潮到朝聖,而現在也出現有民宅充當民宿租給遊客,他們對外稱民宿,但卻是沒有營業登記證的,外觀沒招牌,就跟一般住宅沒兩樣,甚至屋主也住在�頭,客房還是屋主自己另外隔間的,不只房間內沒有多加裝潢,就連消防設備和逃生設施也沒有,甚至業者根本不會投保安全責任險,要是發生意外,罔顧遊客生命安全。
隱身在恆春鎮上的住宅區,遊客找住宿,有人這麼租。民眾:「還有房間嗎?」業者:「剩2人房。」民眾:「2人房喔?」
外觀沒招牌,走進客廳,沙發電視還有餐桌,看起來跟民宅沒兩樣,屋主簡單介紹,上了2樓房間裡,床鋪、梳妝台和電視,就是外租客房。業者:「這我們自己隔間的。」
屋主簡易改裝,不花太多成本行銷,民宅變身民宿,但仔細瞧,牆上油漆斑駁,還有沒上漆的,放眼望去找不到滅火器等消防設備,狹窄防火巷連一個人的容納空間都沒有。
這間自稱民宿經營,其實根本沒營業登記證類似做法,在恆春、墾丁很常見,比較合法經營業者,同樣都是套房式設備,但非法的價錢相對便宜幾百元,因為缺乏營業執照,和防火安全設備,但遊客求方便,有人就是不在意。
遊客:「一般民宿應該沒高規格吧,如果有這種(消防)要求,應該會選擇高規格的飯店。」
沒營業登記證民宿業者:「訂房的比較少,就是民宿太多了。」
還有這間位在墾丁也是老屋改建,外觀跟住家沒兩樣,但裡頭有健身器材,還有管家服務,房間裝潢走粉紅浪漫風,雖然老闆有申請營業統編,也有合格防火設備,投保公共安全險,但卡在無法提出合法房子使用文件,就沒有辦法向主管機關申請民宿登記證,想靠假期大撈觀光財,卻也罔顧遊客居住安全。
其實在歐美都有類似短租公寓、家庭式的套房,皆由公會管理,保障住宿品質,也才能讓遊客也住的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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