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分屍案仍然疑點重重,檢方今天進行複驗,採集頭顱的眼球液和腦部組織,要確認有沒有毒物反應,因為第一次化檢沒有驗出毒物,很可能是頭顱經過抹鹽和冰存後,毒品濃度被沖淡,而眼球液和腦部組織這2個地方的血管多且緊密,毒物不易流失,到底死者有沒有遭人餵毒,是否是外傳的吸毒暴斃,檢警要仔細釐清。
頭顱分屍案,檢方針對人頭進行複驗,要再度確認死者體內的毒物反應。承辦檢察官李志明:「種類來講的話,當然是除了毛髮,還有一部分,就是頭顱內腦的組織,那原則上是這樣的狀況,這是鑑定所需要。」
為什麼要再度採取死者的眼球液和腦部組織,主要就是因為毛髮中的毒物反應,很可能隨著抹鹽處理或是冰存被沖淡,但是眼球液或是腦部組織,這2個部分由於血管較密較多,毒物不易流失,才能確認死因跟毒品到底有沒有關係,但就算死者體內有毒物反應,要如何判斷死者是吸毒暴斃或是遭人餵毒。
就像是發生在近10年前的南迴搞軌案,陳氏紅琛被認定是他殺,也是靠著法醫的鑑定報告,從檢體判斷她根本不是死於蛇毒中毒,而是人為加工,依殺人罪將李泰安求刑。嘉基家醫科醫師葉俊濬:「吸毒的病人,毛髮比較容易被偵測,而且是急速大量在吸,所以濃度比較高,餵毒是透過酒或飲料攝取,比較不會有大量毒品暴露。」
檢警急於釐清,因為死者如果是吸毒暴斃,那嫌犯涉及的只有遺棄屍體罪,萬一是遭人餵毒,才能將嫌犯依殺人罪送辦,因此任何跡證,都得再三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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